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参议院和众议院(参议院和众议院有什么不同)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相同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议会制度在理论上都基于“主权在民”学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都是由经满足选举条件的全体公民选出的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在角色和功能上都包括民意机关和立法机关。不过中国的人大和西方国家的议会也存在不同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国家性质决定了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则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西方国家的议会是三权分立的一环,而我国的人大则是最高权力机关。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下多党轮流执政,而在我国的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实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这种本质上的差异也造成我国的人大与西方国家的议会在一些细节方面存在差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没像西方国家那样的议会党团,也不以界别开展活动,所以不存在按党派分配代表席位。我们的人大代表是经民意推荐、选举程序产生的,所以人民代表大会中不存在党派之争。西方议会制度下政府或司法机关公职人员的产生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产生也是不同的。

由此可见我国的人大与西方国家的议会确实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两者之间绝不仅仅只是名字上的差异而已。事实上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都是根据自身国情所实行的政治制度。在有些国家类似的机构既不像我国一样叫人大,也并不是像西方国家一样叫议会:类似的机构在巴勒斯坦被称为立法委员会,在朝鲜被称为最高人民会议,在卡塔尔被称为协商会议……

实际上这种名称上的差异背后所折射的是各自国情的差异性。国情的差异性也体现在世界各国立法或权力机关的组织结构同时存在一院制和两院制这两种不同的形式。我国的人大在性质上与西方国家的议会不同,但在组织形式上采取的是一院制模式。所谓一院制是指国家的立法或权力机关只设一个院,那么两院制顾名思义就是在立法或权力机关内同时设两个院。

18世纪和19世纪初期资本主义各国大都实行一院制。20世纪亚非拉新独立国家也多采用一院制。目前世界上实行一院制的国家主要有中国、朝鲜、韩国、蒙古、越南、新加坡、新西兰、丹麦、瑞典、芬兰、冰岛、希腊、古巴、黎巴嫩、突尼斯、危地马拉、伊朗、卡塔尔、梵蒂冈等国。相比之下两院制最初诞生于17世纪的英国,后来逐渐被其他国家所采用。

事实上英国的议会并不是资本主义文明的产物:1215年6月15日英国的封建领主们迫使当时的国王签署了《自由大宪章》,由此确立了未经议会授权不得征税的惯例。1258年英国贵族们在牛津重新拟定了一个限制王权的守则《牛津条例》。这一条例规定:由15个大贵族组成Parliament以讨论国事。这个Parliament就是英国最早的议会。1265年英国召开了第一次由贵族、僧侣、骑士和市民等不同阶层参加的会议。

在1265年的第一届议会上除了贵族和主教之外还邀请骑士(每郡两人)、市民(每城市两人)作为代表参加。英国的国家政治生活由单纯的贵族与王室的博弈开始逐渐向社会各阶层参与过渡。到了17世纪英国的平民百姓开始逐渐参与到政治活动当中,于是英国议会逐渐演变为贵族院(后改为上议院)和平民院(后改为下议院)。议会制度诞生后英国就逐渐形成了一条约定俗成的政治规则”无议会授权不得加征新税“。

1640年4月英国国王查理一世为筹措镇压苏格兰起义的军费而召开议会,但由于议会拒绝为国王征收新税的行为授权而激怒了查理一世,于是查理一世宣布解散议会。这成为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导火索事件。1688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英国如今的君主立宪政体由此确立起来。诞生于英国的两院制后来逐渐对其他国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目前世界上实行两院制的国家主要有英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澳大利亚、德国、法国、俄罗斯、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士、爱尔兰、日本、泰国、印度、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埃及、南非、摩洛哥、尼日利亚、埃塞俄比亚、阿尔及利亚、巴西、阿根廷、智利等国。英国两院分别叫上议院和下议院;美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法国叫参议院和国民议会;俄罗斯叫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

美国实行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立法权由国会掌握,行政权由以总统为核心的政府掌握,司法权由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掌握。这其中掌握立法权的国会实行参议院和众议院并立的两院制。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享有立法权:众议院负责立法提案,参议院决定提案是否执行。关于美国国家大政方针的提案主要由众议院提出,而参议院的职能更多反映在对众议院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通俗来说一个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另一个确定这么做是否可行。众议院的议员是是根据人口比例由选民选举产生,直接代表自己选区选民的利益,所以众议院探讨最多的往往是和选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工资、社保、治安等问题;相比之下参议院的议员则更多探讨军事、外交等国家大政方针问题。一般来说参议院的成员一般多为社会威望较高、政治经验相对丰富的人士。

所以参议院同以总统为核心的政府的关系相对较为缓和。相比之下众议院成员社会地位一般来说相对较低,加之任期较短、政治经验相对匮乏,所以他们同以总统为核心的政府的关系较为突兀。美国的参议院类似于英国的上议院,众议院则类似于下议院。不过作为君主立宪国家的英国上议院和英国国王一样只是象征性的意义,而真正的权力则掌握在下议院手中,英国首相也是由下院多数派的领袖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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